《人民日报》头条报道“泉州建设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信息平台”经验做法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3-05-17 09:56

5月16日《人民日报》第10版刊发了我市纪委监委做强基层监督推行小微权力监督信息化建设,打通群众监督“最后一公里”的创新做法。

基层监督执纪多了一双“眼睛”

“我们拿起手机一点,便能知道村里的事怎么做、钱怎么花。有诉求或问题要反映,只需在微信群里发一段文字或者语音,就有人及时办理,也有人跟办催办。”说起村务公开,福建省泉州市很多村民深有感触。这样的变化,来自泉州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信息平台的建设。

去年9月,泉州市纪委监委搭建形成“监督信息平台+微信监督群”的总体架构,群众可通过监督信息平台反映问题和案件线索,有助于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基层风腐问题;村里各类信息在微信监督群里及时公开,群众遇到困难或问题也可随时在群里反映,有助于督促各级各部门办好民生实事。泉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泉州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信息平台不仅成为做强基层监督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更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保障。”

村村有群 户户入群

“群众可在微信群里随时反映民生问题,我们一方面推动解决民生问题,另一方面注意从中查找案件线索”

今年2月27日,安溪县龙门镇纪委开了一场由所有镇村干部参加的警示教育会,通报此前县纪委监委查处的该镇溪瑶村两名村干部以伪造项目的方式套取资金违规报支费用的违纪问题。

这一问题的发现,就源自群众通过监督平台反映的线索。

“小微权力监督信息平台采取‘村村有群、户户入群’的模式,目前已建立6800多个微信监督群,全面覆盖2546个村(社区),入群人数达179万多人。”牵头负责平台开发建设的泉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郭顺明说:“群众可在微信群里随时反映民生问题,我们一方面推动解决民生问题,另一方面注意从中查找案件线索。”为保护个人隐私,对于实名举报的案件线索,群众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直接报送到监督信息平台上。

哪些小微权力群众普遍关注?哪些领域极易诱发微腐败?泉州市纪委监委推动职能部门梳理了党务、村务、财务三大类27个公开事项,重点督促各村(社区)做好村级收支,以财务报表和原始发票方式公开、工程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全链条公开、涉民利益事项即时性公开,接受群众实时监督。

“我们每个月都要把依法依规应公开的发票、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涉民利益事项上传到监督平台,然后转发到微信监督群进行公示。”负责上传公开事项的南安市梅山镇蓉溪村报账员李丽蓉说。

泉州市纪委监委紧盯主体责任落实,推动村(社区)公开事项全覆盖。在安溪县,纪委监委推动建立驻村干部联审机制,全县488个村(社区)的乡镇驻村干部对村(社区)所有支出发票逐一审核、盖章、签字;在丰泽区泉秀街道,泉秀新村老旧小区改造前,群里先后公示了18次改造方案,施工时住户可以在“泉秀新村邻里群”查看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全程记录 跟进解决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通过平台分析研判共性问题,推动相应主责单位和人员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我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没想到就有人马上帮忙处理,困扰我们村1700多人的出行难题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了!”看到停运一年多的公交车复通到村里,家住洛江区罗溪镇广桥村的夏女士感激不已。

几个月前,夏女士在村里的监督群提交了“罗溪镇区到广桥村的306路公交车已经停了一年多了,我们出行很不方便,希望尽快帮我们解决”的诉求。经镇纪委了解,公交车停运是由于路面改造导致的。鉴于公交车的管理权限不在镇里,罗溪镇党委按照群众诉求解决机制,上报洛江区纪委监委分流督促解决。

在市级监管平台后端,像夏女士这样的诉求,从接收到移交,从办结到反馈,监督平台全程记录,可查询、可追踪、可溯源。

为让群众主动参与进来,提升监督平台的活跃度,泉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完善监督平台群众诉求处置流程,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老人打牌打到很晚,影响周边村民休息”“镇垃圾中转站后侧排水沟堵塞,希望清理”……一条条看似较小却事关群众利益的诉求,通过监督微信群一一登记,然后由村干部跟进、办理,村级办理不了的,就上报镇里;超越乡镇管理权限的,就上报县里、市里。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通过平台分析研判共性问题,全面查找背后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分阶段跟进监督,推动相应主责单位和人员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平台后台显示,从去年9月以来,全市已办理群众诉求25692件,还有更大数量的群众诉求直接在微信群提出并办结,其中5天以内办结的占90%。

监督落地 提质增效

有效遏制了基层“微腐败”问题,促进了基层风气不断好转,而且有力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

不久前,德化县龙门滩镇纪委书记林长钜在“网巡”中发现,该镇大溪村群众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信息平台上反映村民违规建设问题。“这其中会不会存在干部失职失责问题?”出于职业敏感,林长钜立即开展走访调查,发现3户村民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建房,大溪村原村委会主任兼土地协管员郑某因监管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有了这个平台,相当于基层监督执纪多了一双‘眼睛’,我每天都要花大约一个小时浏览平台的前后端,工作效率大大提升。”林长钜的体会,当地不少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感同身受。

不仅如此,该平台也为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提供了保障。华侨大学法学院教师、泉州市监委特约监察员白晓东认为,监督平台不仅有效遏制了基层“微腐败”问题,促进了基层风气不断好转,而且还有力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

许多村干部也从中尝到甜头。“现在村务都在群里公开,群众的质疑少了,理解支持多了。”晋江市池店镇御辇村党委书记曾焕铭说。群众信任度的提升,让不少地方更加注重发挥监督平台增进干群关系的作用。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村里开会在网上直播。”去年12月,安溪县湖头镇溪美村召开会议,会议主题为群众建房摇号,全程通过监督微信群进行“直播”,当地一名在广东做生意的乡贤全程观看后,竖起了大拇指,“非常透明、非常公道,我们信服。”

安溪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刘木钗介绍,今年县纪委监委把“微直播”和利用微信小程序开展民意调查作为一项有效机制固化下来,提升平台活跃度,提高群众参与度。截至目前,该县已开展微信小程序民意调查34次,吸收群众意见建议51条。

“我们打造建设小微权力监督信息平台,就是要让基层‘微腐败’无处遁形,让群众反映诉求‘有门有路’,进而推进基层治理落地落实,实现善治久治。”泉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傅藏荣说。

记者:刘晓宇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