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丰泽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7-25 15:32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3月18日至4月18日,区委第十二轮第二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包括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开展了巡察,并于5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正视存在问题,全面落实整改

(一)强化思想认识。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反馈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表态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深化认识,正确对待,充分正视、重视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并于5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和学习反馈会议精神,强调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巡察整改作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重要契机,主动认领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研究制定《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落实第十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泉丰农党组〔2019〕19号),并成立“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泉丰农党组〔2019〕16号),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非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作为成员,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责任人、时限要求,要求各责任股室(单位)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并建立整改销号机制,局机关各股室(单位)对整改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做到逐项整改、对单销号。同时要求各分管领导逐项督促抓好落实。

(四)强化整改效果。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局长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有效解决,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并按照巡察要求,把巡察问题整改与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从敏感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考勤、公车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党组议事规则等,把整改结果转化成推动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坚强有力,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方面

1.关于“党组担当表率作用弱化”问题。

(1)领导班子整体活力不强,成员年龄老化,缺乏干事创业激情,担当意识薄弱。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2019年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泉丰农党组〔2019〕10号),规范学习制度,明确全年7个中心组学习专题,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带动作用,帮助领导班子成员提振精气神,提升担当意识。二是按照机构改革要求,逐步调整优化班子成员分工,充分发挥每位班子成员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2)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未能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程序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泉丰农党组〔2019〕24号),进一步规范会前酝酿、提议上会、表态决策等程序。二是加强文书人员培训,按记录格式要求做好今年来的党组会、局务会记录,规范记录每位参会领导表态意见和主要领导末尾表态意见,做到清楚、事实和原汁原味。三是每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前积极邀请参会派驻纪检组参加,主动接受纪检组的监督。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抓得不紧,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6月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2019年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泉丰农党组〔2019〕10号)和《2019年度学法计划》(泉丰农党组〔2019〕26号)等,按月细化分解学习任务,通过局qq群、微信群上传相关学习材料12份,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活动23场,进一步强化党员理想信念和意识形态教育。三是明确专人负责“丰泽农情”微信公众号,加大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宣传,截至目前共发布道德讲堂、局长讲党课等各类宣传信息3条。四是于6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对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形成全局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五是结合扫黑除恶、农产品质量安全、禁毒等工作,到挂钩社区开展活动,6月26日与市、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东海街道等单位联合举办“深刻认识毒品危害,抵制贩毒吸毒行为”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1)出席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区级各级党代表推选工作不严谨,相关归档材料不完整。

整改进展情况:对出席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区级党代表推选工作进行再梳理,对内页资料进行再整理,提高归档的科学性和查阅的便利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

(2)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部分班子成员会前谈心交心不充分,批评与自我批评蜻蜓点水、辣味不够,未能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目的。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党员班子成员会前集中认真学习《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提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的意识。二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2017年、2018年度的个人发言材料进行自查,补充完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辖区名贵特殊资源谋私利问题的说明。三是于7月12日下午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做好方案制定、广泛征求意见,特别做好交心谈心和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做到每个程序步骤不减,工作要求标准不降,会上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敞开心扉、坦诚相见、直指问题,杜绝再次出现“以建议代替批评”和“互相批评辣味不足”等问题,保质保量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四是安排党支部委员专职做好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等民主生活会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党支部换届不及时,2016换届选举拖延半年。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前谋划,及早部署,将换届工作纳入2019年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二是6月18日召开支委会研究下一届党支部换届选举相关准备工作,初步拟出下一届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请局党组研究。三是提前做好请示沟通,预留充足时间,过细各个环节,为今年9月底前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打好基础。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3.关于“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1)惠民惠企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不力,存在资金拨付不合规。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下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泉丰农〔2019〕97号),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验收拨付、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环节,要求业务股室(单位)下拨资金要填报资金备案表,并报纪检组备案。二是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区政府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加强项目审核把关和资金使用管理,及时下拨专项资金,督促项目单位做到专款专用、应用尽用,避免资金沉淀。三是按照《丰泽区扶持特色农业专项资金补助管理办法》(泉丰农〔2018〕40号)以及省、市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申报条件和程序,把好筛选关。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扫黑除恶工作不够深入,作为区扫黑除恶“行霸”排查队成员单位,对涉及农、林、水和海洋渔业等行业的黑恶线索摸排力度不够,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监管乏力,部门交流互动不够,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新明确由分管副局长总牵头,政策法规股协同水政监察大队、渔业执法大队、农业执法大队等业务股室,指定专人负责,发挥职能优势,密切协作配合 ,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摸排。于7月15日成立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泉丰农〔2019〕103号),通过进社区、进农企和入户走访、调查研究,收集群众对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意见建议,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同时,加强对群众来信来电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水土保持监督站在水土保持措施监督检查工程中(2019年共2个项目单位),对生产建设单位展开涉黑涉恶问题摸排。农业执法大队对2013年以来的信访案件及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回头看,重新梳理排查农业信访件15件,行政处罚案件32件。三是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监管。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利用港口巡查、伏季休渔检查与渔民座谈,开展渔区、水产市场走访调查,主动找线索,排查“渔霸”、“船霸”及其它欺行霸市行为。区水政监察大队开展执法巡查21次,未发现违法采砂现象。充分发挥水政执法与河道专管员巡河联动工作机制,加大晋江河道丰泽段水政执法巡查力度。2019年上半年,区级河长、副河长巡河19人次,街道级河长、副河长共开展巡河388人次,社区河道专管员巡河1747人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国有资金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1)渔业油价补贴发放把关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学习借鉴石狮、晋江、南安海洋与渔业等兄弟单位成熟经验做法。二是制定《泉州市丰泽区2018年度国内机动渔船油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泉丰农〔2019〕94号)、《泉州市丰泽区国内机动渔船油价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流程图》,严格审核签字程序,严格公示监督程序,进一步规范资金发放工作。三是制定《泉州市丰泽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内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时向渔民群众公开2018年度油补工作的申报标准、申报程序、申报时限等。并对涉及渔民切身利益、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油补申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内容进行公开反馈。

完成情况:已完成。

(2)所辖水库管理不到位,群生水库、草帮水库等管理机制不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经营监督指导不到位,风险评估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草帮、群生水库管理所值班制度、巡查制度、财务制度等一系列管理文件,加强水库日常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依规执行。二是分析查找水库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并提出具体防控措施加以整改。三是加强水利工作中心站建设,加强对草帮、群生水库管理所监督,及时开展汛前大检查,指导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和风险评估,确保大坝安全运行。督促制定并执行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5.关于“行政执法责任意识不高,力度不强”问题。

(1)年度无计划、工作无量化、考核无标准,行政执法不主动,执法线索案件办理仅来源于举报、信访件。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7月12日制定《2019年度执法工作要点》(泉丰农〔2019〕101号),明确暂未划转的水政、海洋与渔业等两行业系统执法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二是于7月15日制定《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行政执法工作量化考评实施方案》(泉丰农〔2019〕104号),由政策法规股牵头,对局属两个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进行考评,并与年度人员绩效考评相衔接。三是对执法程序进行再梳理,制定执法流程图,并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开展执法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裁量合理得当,并规范制作执法案卷。四是加强水政监察、海洋与渔业执法巡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晋江西溪丰泽段和北高干渠执法巡查,打击破坏水资源违法行为。加强海域巡查和渔船生产监管,开展“碧海”、违规渔具清理、渔船非法载客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破坏海洋资源,电炸毒鱼等违规违法行为。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2)行政处罚案件质量不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偏少,调查取证要求不严,执法卷宗归档不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19年度学法计划》(泉丰农〔2019〕26号),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的《行政诉讼法》和行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法律规章制度,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和执法能力。二是积极与上级执法部门沟通联系,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鼓励年轻干部参加考试,着力解决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偏少的问题。三是落实执法工作人员责任制,严格执法程序和规定,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做到依法依规。四是修订《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泉丰农〔2019〕100号),对重大案件进行集体研究,规范集体讨论会议程序,确保依法依规作出处罚决定。五是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对早期执法案卷进行再梳理、再查摆,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二)“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机关党建基础不够扎实”问题。

(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重新学习《丰泽区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泉丰委组综〔2018〕2号),通过“红色丰泽”微信公众号,将党员学习管理接入组织生活管理系统,实行电子签到。二是制定《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泉丰农党组〔2019〕10号)、《2019年度学法计划》(泉丰农党组〔2019〕26号)、《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季度学习安排》等,坚持支部“三会一课”和“机关学习日”活动制度,通过局qq群、微信群上传学习材料10份。三是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推进新思想“大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20多次,举办“庆5.1动美德、文明礼仪”和“庆7.1不忘初心永远跟党走、牢记使命担当有作为”2场道德讲堂,开展以《党支部工作条例解读》、《铭记历史,做合格党员》为主题的2场党课活动,推动党员在“学习强国”平台自主学习,目前我局党员位居系统学习组前10名的学习标兵有4人。四是做好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培养党员爱岗敬业精神,把新思想新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推动业务工作有新突破、新成效,解决好学、用“两张皮”问题。五是认真梳理“两学一做”专题讨论落实情况,按要求补充“我心中的合格党员”专题讨论材料,并整理补齐内页资料。

完成情况:已完成。

(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实。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查对有关文件,进行再梳理,找差距,查问题,以促整改,避免今后工作出现类似问题。二是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制定下发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认真加以落实,确保具体工作的每一项环节、每一项事情准确无误、不出差错。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未按规定归档党费票据材料”问题,现已纠正,认真核实2013-2016年的党费票据,将这几年未按规定要求贴于党费收缴登记本背面粘贴处;二是对照查对近几年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公示有缺漏和不够到位,及时落实到位;同时,按时将党支部每月收缴党费情况在局公示栏张贴公示,接受党内外监督;三是认真核查“党员党费证与支部党费收缴登记本金额不符”情况,现已整改到位。我局将吸取教训,做到按月足额收缴党费。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党务干部培养青黄不接,5年来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均由已退休的支部副书记一人承担,不注重年轻党务干部的培养。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安排年轻干部专职从事党务工作,具体承担党支部日常管理,做好新老“传帮带”交接过渡。二是结合今年党支部换届工作,调整充实党支部班子成员,落实分工责任制,形成书记抓总责,副书记具体负责,各委员分工配合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班子整体作用。三是积极与组织部门、上级党委进行沟通,主动获取业务指导,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5)退休党支部由一名副局长担任书记,长期不换届,21名退休党员没有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党团活动日等。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启动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准备工作,拟由局机关党支部已退休的党支部副书记担任退休党支部书记,正准备接转组织关系后,通过党支部委员会酝酿按有关程序上报系统党委批准后举行换届选举,选强配齐党支部委员会班子,完善退休党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二是针对“退休党支部党费未按退休工资标准进行核算”问题,退休党支部已于2017年对在册退休党支部党员进行重新核算,应补差额的17名退休党员已补缴党费。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2.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1)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业务不熟,增加对本单位干部确定为积极分子进行异地公示的环节。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工作者党务业务培训,不断学习和掌握党务工作新知识、新要求,避免今后出现多做不必要环节的工作。二是举一反三,在今年报送杨培坤入党发展对象预审工作中,吸取上次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与上级党组织预审人员的沟通交流,及时跟踪、及时完善材料,及时补缺补漏,实现巡察整改后发展党员程序更加规范有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入党材料把关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入党材料把关不严、入党誓词出现两份不同监誓”问题,加强与上级党委工作人员沟通,规范入党批准范本文档,现已整改完成。同时,要吸收教训,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及时完善材料,避免今后出现不必要错误。

完成情况:已完成。

(3)组织关系接转不严,档案材料收集管理不全。

整改进展情况:我局认真自查梳理和核实,对于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全部采用“福建党员E家”网络平台进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党员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1)党员教育管理的政治意识不强,学习检查督促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学习制度落实和日常督促检查,并按照即知即改的要求,对2018年学习笔记进行自查自纠、补缺补漏、不断完善。二是加强学习检查督促。通过局qq群和局共产党员微信群,上传我局编发的《月份学习材料》及《专题学习材料》等相关学习材料12份,上传全体人员和党员《学习会议记录》30次,以指导党员干部有的放矢开展理论自学,做好学习笔记。并通过检查党员学习笔记、提问“应知应会”内容等形式,督促党员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完成情况:已完成。

(2)聘用人员把关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资料进行自查,要求及时补充综治、计生材料,已完成资料补充和材料归档。二是制定《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制度》(泉丰农〔2019〕96号),细化临时人员的聘用、管理、备案,建立入职档案,避免材料缺失。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效能考勤制度落实不严,存在庸懒散混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机关考勤管理制度》(泉丰农〔2019〕95号),进一步明确考勤、外出、请假等规定,并将考勤情况计入年终绩效考评,作为工作人员考核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采取带班领导抓考勤机制,每天由一位局领导进行考勤监督,建立考勤台账,定期公示通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

(1)责任担当意识薄弱,不重视中层业务骨干的培养,中层干部长期不轮岗交流,多名股长做到退休。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丰泽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性文件,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选拔程序,确保按规定选任干部。二是任命1名年轻股级干部,充实水政监察大队工作力量,有计划培养多名年轻干部,将于近期逐步充实到各个关键岗位上。三是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工作,待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三定”方案调整完毕后,对全局股级干部进行调整充实,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形成阶梯式管理,实现中层干部年轻化。四是下阶段计划对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等关键岗位任职时间较长干部进行交流,优化中层干部配置。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2)干部竞岗机制不健全,干部工作热情不高,存在疲于应付、消极怠工。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支部工作条例解读》、《铭记历史,做合格党员》为主题党课2场,举办“庆5.1劳动美德、文明礼仪”和“庆7.1不忘初心永远跟党走、牢记使命担当有作为”2场道德讲堂,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增强干事创业积极性。二是制定《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对省、市、区政府工作任务涉及我局承担项目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泉丰农明电〔2019〕4号),对区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区为民办实事,市、区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工作等各级任务进行分解,细化、量化,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要求,确保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召开局务会议定期听取重点工作汇报,部署阶段性任务,上半年共发出会议部署责任分解表6份,由分管领导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人员进行评议,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激励干部职工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四是注重问责问效,主动邀请和接受纪检组监督,共同加大纪律检查和督查力度,对干部职工存在的“庸懒散混”问题及时查处、及时问责,及时通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深入,廉政风险问题仍然存在”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落实常态化谈话提醒制度不到位。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较少,批评教育不痛不痒,出现下属人员违纪违法,个别班子成员因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薄弱,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对单落实局党组17项责任,主要领导5项责任,分管领导5项责任,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二是以廉政谈话提醒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力抓手,由局长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局分管领导与股室(单位)负责人分别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尤其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提醒督促,共完成谈话记录13份。三是强化廉政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法制教育影片《特别追踪》和《李司法的冬暖夏凉》2次。通过开展一系列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做到以史为鉴、以案明纪,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用实际行动来捍卫党的纪律。四是积极联系派驻纪检组,每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前向派驻纪检组发出邀请参会通知和议题清单,主动接受纪检组的监督。五是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和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泉丰农党组〔2018〕30号),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立足部门职责,分析查找岗位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对照岗位要求,进行分级评定,逐项提出防控措施,共完成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16份。六是紧抓制度建设这一关键,在整改期内制定、修订7项制度,涉及机关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机关考勤管理、编外人员管理等多个方面,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

完成情况:已完成。

(2)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抓早抓小不够主动,未能把近年来本局和身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分析把握政治生态,掌握“树木”和“森林”情况,协助党组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当好“护林员”。二是督促指导派驻单位研究制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和责任清单,并对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单位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三是重新充实完善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建立一人一档,切实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督管理。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办公用房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联络员学习《党章》、《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党纪政纪条规,提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彻底”问题。

(1)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进行再学习、再强调。二是修订《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泉丰农〔2019〕91号),制定《泉州市丰泽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公务接待流程图》,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从严审批派出单位、接待事由、活动安排和经费预算等,严控陪餐人数、食宿标准,杜绝超标接待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差人员已补填出差审批单,退回不符合规定多报销的交通费33.5元。二是修订《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泉丰农〔2019〕91号),明确规定出差审批、差旅费标准、报账程序等环节。三是单位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积极与区财政局交流联系,对今后差旅费用从严把关,确保按规定报支差旅费。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公车维修审批手续不严,普遍存在无车辆维修审批单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按要求补齐缺失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二是制定《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泉丰农〔2019〕90号),完善维修审批流程,实行定点维修、事前报批,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审批。同时要求驾驶员在维修施工单、材料单上签字确认,确保维修报销手续清晰规范。三是举一反三,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明确对执法执勤车辆和一般公务车辆派车流程,实行线下纸质申请、领导审批,线上平台派车、接入公车GPS系统,实现规范行车。四是根据机构改革,我局不再承担农业、林业执法职能,我局及时按公车改革有关规定留车用车。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1)加班餐费报销不规范,未注明用餐事由。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未注明用餐事由,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及时作出书面说明,逐项说明未注明的报销事由,完善报销手续。二是修订《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泉丰农〔2019〕91号),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严格接待审批、标准规格、报账程序等环节。三是加强海洋与渔业渔业执法大队内控管理,从严对财务支出的事前审核、事中管理、事后审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大额物资采购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要求补充完善验收单、合同,进一步完善报销材料。二是严格执行有关采购制度,做好购前报批、合同报备、物资验收、入库登记等手续,要求在报销大额物资采购资金时,必须按规定附上合同、采购验收单、发票等材料。三是修订《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泉丰农〔2019〕91号)。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大额维修经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维修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组织经办人员、财务人员仔细进行核对,补充完善有关材料。二是“海监8055”执法艇于2018年11月已移交海警部门,目前我局已无执法船艇。

完成情况:已完成。

(4)专项补助资金超范围发放。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19年5月31日已收回2018年12月发放给泉州淇园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一品一码”补助资金1万元。二是修订《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下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泉丰农〔2019〕97号),健全资金申报使用、监督核查、绩效评价等环节的管理机制。三是在受理、确定涉及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补贴对象时,严格执行省、市、区要求,认真审核补贴对象资格,及时主动公开相关补贴政策信息,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四风’问题整治不够彻底”问题。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习惯依托街道社区当“二传手”,未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解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丰泽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的通知》(泉丰农明电〔2019〕1号),从文件数量、会议质效、督查考核、调研研究等方面着力改变工作作风。二是于5月13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三是对照六方面18类重点整治问题,逐项认真分析,排查出7方面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并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期限。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文山会海”依然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发文数量逐年增加。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的通知》,按照省委26条措施、市委20条措施的部署要求,重点从严把文件数量、提升会议质效、严守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改进调查研究等六个方面推进作风建设。二是于5月13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三是结合“基层减负年”,加大“文山会海”整治力度,今年上半年以“泉丰农”文号发文89份,2018年上半年发文160份,同比下降87.20%,超额达到30%的精简目标;上半年召开业务工作会议13场,2018年上半年开会17场,同比下降30.7%,达到30%的精简目标。四是举一反三,重视靠前服务,深入基层群众,广泛听取意见,2019年承办9件市、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已全部完成,办理满意率100%。上半年,我局认真回应群众关注,调查核实反馈2件群众信访件,完成在12345平台上反馈群众投诉13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巡视巡察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

(1)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整改,没有细化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没有做到举一反三,形式主义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各级巡视巡察问题方案进行自查,确保对各项共性问题进行分解落实。二是对今年各级下达的巡视巡察问题,制定《市委检查组移交的“丰泽区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整改方案》(泉丰农党组〔2019〕8号)、《泉州市2018年度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清单涉及我局任务整改方案》(泉丰农党组〔2019〕15号)等文件,对“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同重视、同部署、同整改,并过细查找和梳理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问题。三是加强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期限,同时要求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对巡察问题、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等重点任务实行跟踪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落实工作进展,确保指标任务按时序要求稳妥推进。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回头看”检查问题的整改,抓实抓细抓深不够,涉农惠农资金监管漏洞较多,廉政风险点依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毫不松懈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关注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回头看”检查的问题,对公车管理、廉政谈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2018年反馈的老问题进行“再回头”,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回头看”实效。二是突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6月25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通报省、市多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三是修订《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下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泉丰农〔2019〕97号),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验收拨付、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环节,下阶段将与纪检组共同对下拨至街道、社区的专项资金开展专项督查,督促申请主体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挤占资金等违规现象。四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立足部门职责,分析查找岗位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对照岗位要求,进行分级评定,逐项提出防控措施,共完成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16份。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没有收到到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及问题线索。

四、需进一步整改的措施

在区委第十二轮第二巡察组的指导下,我局扎实推进两个月的集中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局党组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仍有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逐步解决,仍有一些长效机制需要不断完善、长期执行。下阶段,我局将严格按照区委的要求,自觉把巡察整改与从严治党、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等融为一体,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坚持管党治党,压实整改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文件,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好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挥好党组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方面的重要作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五抓五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促进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整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长期政治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整改实效。要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毫不松懈抓好立即改、深入改、长期改、全面改。对已整改的问题,持之以恒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还未完成的问题,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定责任、定时间、定措施,创造条件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完善提升,确保巡察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

(三)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重点从议事决策、资金管理、机关效能、党风廉政等入手,健全完善相应制度体系,形成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实现各项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并坚决抓好贯彻执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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