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丰泽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6-29 11:4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9月20日至10月28日,区委第五轮巡察三组对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9月20日至1028日,区委第五轮巡察三组对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抓好主体责任落实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会议深刻领会区委巡察整改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巡察整改落实和推动财政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务求实效,不断促进党建工作和财政工作双提升。一是成立专门整改机构。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工作小组多次召开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和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局党组书记和驻政协机关纪检组分别与局班子成员、各股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同时要求局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切实提高认识,确保整改要求落实到位。三是切实发挥纪检组监督作用。整改落实期间,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及时与局党组书记沟通反馈,提出工作建议,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效落实。四是建章立制确保整改效果。局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对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不断建章立制,分别对党的领导、党的建设、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机关效能等方面的30个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以制度化巩固整改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党员主要领导带头与分管领导、股室(中心)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与本部门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目前已经开展谈心谈话133人次;二是在巡察后及时制定《中共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认真遵照执行并规范记录流程。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相关课题调研,确定以《强意识增活力,提升组织凝聚力》为主题的2018年党建重点项目课题,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进一步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2、关于“‘三重一大’决策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重新修订《丰泽区财政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制度》,认真执行有关制度,规范会议流程。对大额财务支出、干部任免等“三重一大”事项的一律通过会议研究,并记录好研究过程。

3、关于“落实上级政策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针对“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细化”。一是抓紧出台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目前形成征求意见稿初稿,正在进一步修订中。二是继续加大对结余二年以上资金清理力度,2015年之前的专项资金结余已清理完毕。三是对于“2016年初预算有实际预留的“待安排”资金未落实到具体单位”问题,经过整顿和改进,部门预算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编制取消待安排项目。针对“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未专用”。及时查清涉及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福建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建〔2010〕69号)的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不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清理区直各单位的财政存量资金时,将剩余专款回收。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一是重新修订党支部11项制度。二是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党建相关工作,党组定期开会听取和研究党建工作。三是加强支委委员的分工协作,如宣传委员负责组织学习和记录,纪检委员负责与党员的谈心谈话,组织委员负责党内组织生活的开展等,做到“小处分工、大事合议”。四是将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把党建工作落实具体的党员领导和党员干部,同时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寻找与党建工作相结合的“亮点”。

5、关于“党员学习教育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重新修订《丰泽区财政局学习制度》,按季度制定党员学习计划,认真贯彻落实《丰泽区财政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局领导班子带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二是认真组织学习,规范记录,独立设立支委会、党员大会、党课、党员学习等会议记录本,专人记录。三是丰富学习教育载体。今年以来组织了“学习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承诺,争做合格党员”、“学习邹碧华精神”等主题党日活动。4月份,局领导以“坚持学做合一,在基层财政工作中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为主题,为全局党员上了一次生动的党课。同时组织党员积极参与党员e家网络学习并进行网络测试。四是督促党员做好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扎实”的问题。认真制定《丰泽区财政局党组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丰泽区财政局支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方案》,会前组织学习讨论,充分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撰写发言材料。于2018年2月11日召开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于3月9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员组织生活会,切实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7、关于“党员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开展重新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工作,要求党员重新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并认真审查相关信息,对信息有错漏的要求及时更正。二是巩固提升党员“三诺”工作,对党员上年度承诺情况进行自评、群众测评、党员互评和组织评定。三是对1名辞职还未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及时联系该同志并与相关党组织积极沟通,已办理转出。

8、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不严谨”的问题。一是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保证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二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清单,上缴党费有收据;三是及时调整党费数额,对党员基本工资发生变化的,根据党费收缴的比例及时调整党费数额,并将调整后的党费数额及时通知全体党员,避免了少缴和漏缴情况的出现。四是按月按时收缴党费,及时上缴经贸系统党委并将相关情况在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9、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主动”的问题。加大谈心谈话力度,积极争取党外年轻同志进入党组织,今年3月已有一位同志向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今后将加大对新党员的培养力度,定期上报党员发展情况,及时将发展完成的党员相关资料移交组织部门存档。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0、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党组定期开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7年12月底及时向区委提交“双报告”。今年3月9日,局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部署区财政局反腐倡廉建设有关工作,同时开展班子述责述廉民主测评,并分别与局班子成员、各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下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1、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偏松软”的问题。一是及时传达纪委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参加纪检组组织的区领导集体约谈会,针对涉及的落实主体责任“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清单认真研究分析,层层分解整改任务。二是重新修订《丰泽区财政局廉政谈话制度》并认真执行。三是邀请纪检组参加党组会等重要会议,参加党组负责人开展的廉政谈话等。四是于近期着手开展全年“1+X”专项督查工作。

12、关于“执行工作纪律不严”的问题。一是重新修订《丰泽区财政局考勤请销假制度》、《丰泽区财政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二是通过召开会议、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等方式,经常性强调机关效能纪律,不定期抽查上下班纪律和请销假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对屡犯不改的将作出严肃处理。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13、关于“公车运行费用超预算”的问题。一是查明原因。对全局公车运行费用进行认真核对,主要原因是汽车老旧维修费用较高、创卫等阶段性任务期间油耗大以及派车管理不严格和不够规范,同时2014年1辆汽车报废,其他两辆汽车承担工作增加。二是立即整改。对周末时间发生的通行费用无法说明情况的,责令原驾驶员退回相关费用。重新修订《丰泽区财政局经费审批规定》、《丰泽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和监督审计制度》、《丰泽区财政局报账员制度》、《丰泽区财政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格把关程序,纠正公务用车、费用报销方面管理的不规范、不到位问题。

14、关于“工会经费用于体检”的问题。于2月底对2015年度部分干部职工生日福利费用转用于体检的相关费用进行追缴,并缴入财政局工会账户。今后,局工会将严格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7〕185号),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作。

15、关于“购买茶叶费用较多、单价较高”的问题。出台并执行《关于明确区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泉丰政财〔2018〕62号)、重新修订《丰泽区财政局办公用品、固定资产采购和管理制度》,规范办公用品、办公用茶管理,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采购,做好办公用茶领用记录。同时,进一步规范报销手续和程序,严格落实相关支出统一由局主要领导审批。

(五)选人用人方面

16、关于“干部队伍结构存在隐忧”的问题。一是针对近年来退休、调出人员多导致的干部结构断层、不合理等情况,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干部调整补充相关问题,通过前期摸底、谈话了解、制定股级干部配备方案、组织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组织考察和公示等环节,选拔一批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的年轻干部,于3月份正式调整补充5名股级干部。二是鼓励工作人员参加职称考试,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三是加强会计人员配置,根据需要,在2018年度全省公务员招考中设置招考1名会计专业工作人员。四是优化工作人员结构,通过调整补充会计监督股、经济建设股、评审中心等股室(中心)工作人员,强化监督和管理力量。

(六)其它方面

17、关于“履行财政监督职责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对119个财政项目开展绩效目标申报、支出监控,涉及资金5.31亿元,对2016年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涉及项目74个,财政资金3.11亿元,各预算单位均能较好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对2016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制定2018年工作计划,印发《关于要求认真做好2018年度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推进绩效管理工作。5月份举办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专题培训会议,组织及指导全区各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申报、支出监控、及项目自评。二是制定《2018年度丰泽区财政局监督检查计划》并下发到各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局《内部监督检查办法》正在拟定中。三是严格按照《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类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泉丰政综〔2014〕96号),对国有资产收益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督促业主单位履行职责,按时收取本单位国有资产运营收益并及时上缴财政,同时定期检查区直单位国有资产运营收入收取情况,强化国有资产监管。集中开展区直单位国有资产运营情况抽查工作,4月份已经出台工作方案,下一步将开展全面检查,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督促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四是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增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实际拟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申请审批程序的通知》,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出台。

18、关于“执行财经纪律标杆作用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局内控委员会,认真执行已经制定的《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局预算编制及执行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局法律及政策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局机关运转及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二是不断完善局属各部门的《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不断梳理和修订本单位权责清单,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相关工作。三是完善内部各项财务制度,在收集整理近年中央、省、市、区级的财经法规文件政策基础上编制《常用财政文件汇编》,并发放到区直各单位和八个街道。四是加强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严肃财经纪律。2017年12月份举办全区预算单位财政综合业务培训会,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学校的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国有资产、项目管理人员)共200余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涵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预算评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审计案例、常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应用,并有采购系统、预算动态监控及公务卡操作和账务处理软件操作实务方面的培训。今年还将继续加强财务人员相关培训,切实提高我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意识和相关业务水平,目前已举办一期预算绩效管理专题培训会、组织第三批退账单位财务人员跟班学习、分批培训新采购系统等。

19、关于“深入基层指导不够”的问题。一是巡察以来,不断加大工作人员下基层力度,配合挂钩的两个社区开展创卫、创城、提升综治“三率”等工作,积极帮扶社区在各方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二是落实联系走访街道制度。为更好加强与街道联系,了解街道财政运行、税源分布,指导财政工作,年初局分管领导带队逐个走访街道,就各街道组织财政收入工作、财政运行情况与街道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面对面交流沟通,收集街道存在问题及建议,并及时给予反馈。为切实指导街道财政所业务水平,建立微信工作群,及时就各项工作进行联系沟通、互动。三是认真拟定2018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要求上报组织部。组织各部门、各街道参加全区预算编制工作布置会和决算工作布置会,做好指导工作。在街道试编的基础上2017年11月和2018年3月分别组织各街道集中交流业务。四是2018年2月对我区26个建设项目指挥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查阅会计凭证、明细账、总账,与各指挥部、各街道办事处报送的2016-2017年度建设项目津贴补贴发放情况统计表进行核对,查找各项目指挥部和各街道在津补贴发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升各建设项目指挥部和各街道办事处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更好地规范各项目指挥部、各街道办事处的津补贴的发放。

20、关于“其他违反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中心加强报销管理,对不合规的发票拒绝报销,今后将不定期组织人员自查。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研究记录,明确各项支出的依据。三是进一步规范现金管理,会计核算中心加强现金支出管理,确保不符合使用现金支出的严格按规定转账支付。四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泉州市丰泽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泉丰委办[2016]170号)有关规定,同时重新修订《丰泽区财政局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流程和经费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2508328;通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丰泽区政府公务大楼主楼221;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fzqczj@163.com。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