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丰泽区供销社系统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丰泽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2-24 15:27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6月9日至7月8日,区委第三轮第二巡察组对区供销社系统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8月4日向供销系统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6月9日至7月8日,区委第三轮第二巡察组对区供销社系统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8月4日向供销系统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区供销社系统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于2017年8月7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进一步明确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整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党委成员一致认为区委对供销社开展巡察工作,既是对区社系统党委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也是促进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大家认为区委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一针见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表示要把思想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认真领会、深刻反思、迅速行动。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供销系统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系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供销社主任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时召开系统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和任务分解,要求各单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推动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三)全面整改,推动落实。2017年8月14日,区供销社系统党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区委巡察组巡察区供销社系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馈的6个方面24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列出整改清单。对巡察组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坚决整改到位。同时,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以点带面,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把解决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系统党委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于2017年7月7日制定下发《泉州市丰泽区供销社系统党委会议事规则》,完善系统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领导班子决策水平。二是要求专人专记,指定专人负责系统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等会议的记录工作,真实准确记录会议的基本情况、发言和决定等事项,体现一把手的末位表态,确保形成系统、完善的会议记录。三是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按程序要求顺利召开系统党委第五次党代会,选举新一届系统党委。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充实理论学习计划,坚决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两学一做” 等应知应会内容的学习,强化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

    2.关于服务“三农”职能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大讨论活动,探讨如何立足城市供销社实际,主动融入泉州市城市化发展进程。今年来,系统党委和区社班子成员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克服求稳怕乱的思想,创新经营思路、推进区供销社的综合改革发展:位于泉秀路茶叶大厦大院内的供销社集兴智能立体停车库7月份正式试营业,该停车库共投资1200万元,占地面积481平方米,建设泊位160个;对义全街供销大厦进行内外装修改造,成立供销电商产业园;同时,拟配套投资1800万元,建设一座一二层为店面、三层以上为190个泊车位的自动化立体停车库。二是加强对基层社及公司经营管理及服务“三农”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尤其是基层社自身建设、庄稼医院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等服务网络建设工作,今年来新建市级庄稼医院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日用品连锁经营网点 2个,农资经营网点2个,协会1个,为农和社区居民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三是保质保量,超额完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储备任务1400吨,抓好农资产品质量关,深入开展送肥送药下乡、为农提供咨询服务及刊登农情信息等工作。一年来,共开展送肥送药下乡53人次,惠及群众180户;下田间指导防治病虫害40人次,为农提供咨询服务45人次,刊登农情信息19期,维修农机具147件,发布价格信息52期。

    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意识,通过进一步学习和工作部署,系统党委、区供销社机关和基层各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到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泉州市丰泽区供销社系统党委会议事规则》(泉丰供联委〔2017〕17号)和《泉州市丰泽区供销社关于进一步加强社有集体资产运营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泉丰供联委〔2016〕28号),修订完善《丰泽区供销社系统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持续规范区社系统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强化关于“三重一大”的监督和管理,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三是系统党委和区社机关平时注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基层社和公司“三重一大” 事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专题学习教育开展不够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基层组织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泉丰委组综〔2017〕22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以学习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重要内容的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印发《关于“庆祝建党96周年•喜迎十九大”系列活动的通知》(丰供联委〔2017〕13号),鼓励各支部开展各具特色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参观大泉州范围内的革命教育基地、观看《榜样俊波(沙画版)》、微电影《廖俊波》、党内政治生活动漫片和在“党员E家”投票推荐“六好”等形式多样的纪念庆祝活动。三是加强以时政国情党情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活动,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闭幕式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的报告,及时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认真把握科学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上来。

    5.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基层组织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泉丰委组综〔2017〕22号)文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准备和开好系统党委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带头交流思想,诚恳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二是开展党员谈心谈话制度,把谈心谈话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把谈心谈话纳入作风建设内容,确保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到位。

    6.换届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党委会,成立系统党委第五次代表大会筹备组,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以及《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的通知》精神,按程序要求顺利召开系统党委第五次党代会,选举新一届系统党委。二是系统党委加强对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的督促和指导,11月底前,根据企业班子成员变动情况,组织各支部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按时、严肃、规范做好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和资料整理等工作。

    7.党员教育管理偏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1名企业党员职工参与赌博的问题,由区社纪检组负责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给予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同时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的党规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纪律规定和相关文件,严格教育管理,杜绝党员违法违规现象。二是系统党委和各党支部指定专人做好党组织介绍信的填写工作,加强对组织委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水平,确保介绍信内容填写详尽、完整和规范。同时,及时掌握党员动向,提醒督促党员按照规定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到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到,完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回执资料。两位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问题,一个转至户口所在地,一个回原单位党支部。三是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进一步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工作,尤其要抓好以党章和党规党纪为重要内容的党性教育活动,对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四是制定党员教育管理和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将党日活动常态化,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载体,不断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质量,激励党员干部职工树立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激发广大党员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热情。

    8.党费缴纳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支部认真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泉丰委组综〔2016〕30号)和《中共丰泽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办公室转发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泉丰委工〔2017〕10号)文件要求,再次开展自查核对工作,做到应补尽补,应收尽收。二是差额党费补缴到位。在前一阶段补缴的基础上,再次认真核查,共补缴党费1204.5元。三是认真查找党费收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继续坚持定期对系统所属各支部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摸底,有针对性地加强党费收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制度建设,从而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完善党建基础性工作制度,不断促进党费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9.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实务培训,不断提高系统党务工作者的履职能力,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业务流程。二是强化党组织的审核把关作用,系统党委认真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丰泽区发展党员工作实务手册》等党员标准和入党程序发展党员,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步骤,用严谨、规范、公正、公开的程序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

    10.党建经费超范围使用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党建经费管理,确保经费正确使用,不扩大党建经费使用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开支,经费使用上真正体现服务党员、科学安排、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意识,树牢责任观念。进一步认真落实福建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二是强化务实意识,推进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把管党治党摆在突出位置。三是强化示范意识,当好责任表率。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在制度落实方面,切实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充分发挥系统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表率作用。同时,抓紧抓好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力根除“四风”问题。

    12.监督执纪问责不够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纪检组改革,供销社不再设立纪检组,近期系统党委换届,将重新选举新一届系统纪律检查委员会,由系统纪委负起监督责任。二是形成日常管理机制,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常态性举措,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措施,更好地发挥协助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作用。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督查、专项检查,尤其要对资金、项目等领域存在的廉洁风险进行重点监督。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3.公车使用管理存在盲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供销社机关2016年公车改革后未保留公务用车,将按区政府公务用车平台派车相关规定,厉行节约,规范使用公车。二是要求相关单位不符合规定支出费用一律退回。三是要求各公司、基层社严格执行《丰泽区供销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车管理的通知》(泉丰供联〔2016〕27号),严控公车内控费用,有车的下属企业均按要求使用捆绑车辆号牌的加油卡,超千元的车辆维修按要求报批,严把车辆加油、维修、路桥等费用的报销关。四是实行公务车辆定点停放,每次使用公车外出均须有出车记录。

    14.个别领导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通知》(泉丰委办〔2015〕20号)规定的办公用房标准整改完毕,今后如有人事变动,将及时按标准对区社办公用房进行重新调整。

    15.公务接待控制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相关单位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并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支出费用,上缴超出标准的费用2055元。二是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泉丰委办〔2016〕170号)要求,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事前审批,报销附公函、菜单,超千元转账支付、不安排烟酒、控制陪餐人数等接待规定。

    16.区社人员在下属单位违规报支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费用报支关,严格遵照财务管理规定,区社机关的各类费用,一律不得到下属公司和基层社报支。二是加强日常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严格管理违规报支问题。

    17.奖金、补贴发放无依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下属企业所有已发放的没有相关文件依据的奖金、补贴一律退回,共退回上缴1.146万元。二是加强教育,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泉州市丰泽区供销社企业内部工资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泉丰供联〔2015〕52号)文件规定,规范奖金和补贴发放,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加强专项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审计和专项检查工作,一经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立即全额退还,并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18.差旅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相关材料,对农资公司未详细列明费用清单和茶叶公司未附活动文件的差旅费用报销等,已补充完整相关材料。二是停车场公司差旅费超标准报销问题,已责成相关人员退回超出部分的费用,共计1940元。三是要求各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差旅住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泉丰政财〔2016〕1号)精神,严把差旅费用报销关。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一经发现违规报销差旅费,要求全额退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9.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条例的理解把握,提高对干部选任工作规范性、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程序选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区社机关股级干部。二是继续坚持每两年对下属企业班子、班子成员和企业后备干部进行全面考察,尤其要注重做好企业正副职后备干部的民主推荐、考察工作,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干部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建立一支更加科学合理的企业领导干部队伍,推进系统企业领导干部考核、选任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方面

    20.专项资金未按规定使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企业会计工作,及时调整企业会计账务。二是吸取教训,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流程,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做到规范、有效使用各类专项资金。三是定期开展专项资金使用“回头看”,发现专项资金未按规定使用的立即整改。

    21.装修改造工程手续不完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没有把材料归档到财务存档资料中的单位,已经把相关合同、预决算和验收等材料归档完整。二是没有开展工程验收的单位,已经开展验收工作,并补齐验收手续。三是督促所属各单位认真执行项目建设和费用支出报批制度,做好装修改造项目的合同签订、预决算和竣工验收等工作,杜绝装修改造工程手续不完备问题再次出现。

    22.租金收入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办法,通过张贴横幅、公告和LED显示屏滚动招租信息,以及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价招租等方式,所有资产全面实行公开招租。二是健全完善资产台账,加强日常监管和检查,企业收取租金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不再收取现金,强化租金收缴和管理工作,确保资产收益应收尽收。

    23.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管理规定开展会计事务,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按要求进行费用报支,固定资产及时入账。二是提升企业领导人的财务管理水平和意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加强企业财务人员选配工作,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杜绝财务违规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日常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执行超千元款项经银行转账支付。

    24.工会经费支出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为了丰富系统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提高职工集体凝聚力和向心力,系统经常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如集体登山、舞蹈培训、游泳培训、心理学培训等活动。系统各单位完成原不属工会支出范围却从工会经费列支经费的调账工作,退回生日送祝福活动超标准款,并按工资收入的千分之五计收补缴工会会员费。今后,将严格执行丰泽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泉丰工〔2017〕52号)精神,加强日常检查和内部审计,严格依规使用工会经费,杜绝工会经费支出不合规和超标准的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的1个线索问题,正在办理当中。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206166;通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茶叶大厦九楼,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fg007@163.com。

【责任编辑:陈锦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