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丰泽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12-20 15:42
根据丰泽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4月21日至5月20日,区委巡察组二组对丰泽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6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丰泽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4月21日至5月20日,区委巡察组二组对丰泽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6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研究部署。6月7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动员部署。一致认为,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中肯深刻,局党组诚恳接受、坚决整改。要求各党支部、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切实扛在肩上。党组书记李黎萌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2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局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带领分管各党支部、司法所、股室,对照整改方案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督促落实。

    (三)明确整改任务,研究细化措施。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泉丰司党组〔2017〕12号),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为16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狠抓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凡具备整改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立行立改;对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抓紧落实到位,限期整改;对需要标本兼治的事项,加强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死角。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和制定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局党组注重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了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工作规则,制定《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按照党组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落实重大事项由党组研究决策,明确专人完整全面记录重大事项研究过程和结果,严格界定党组会议和局务会研究事项范围,分别设立党组会议记录簿和局务会议记录簿,完整详实记录研究过程及结果。

    整改效果: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强化集体领导观念,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和决定。二是注重增进班子团结,提升班子凝聚力。班子成员之间平等相待,友好相处,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分工不分家,打造一支有坚定理想信念、精诚团结的班子,杜绝推诿扯皮的现象。三是加强相互沟通,班子成员之间每月安排一次谈心活动,敞开心扉、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加强配合,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2.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三重一大”等重要决策部署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必上会研究,详实记录重大事项研究事项、研究过程和结果,确保议事决策有依有据、科学有效。

    整改效果:一是进一步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意见,并征求局纪检组意见,最后再提交局党组会或局务会研究通过。二是充分发挥驻局纪检组监督作用。把督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纪检组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三是强化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3.关于对下级党组织管理偏松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对下属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以严格“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为抓手,组织开展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学习党章、党史和党内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执行“三会一课”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努力提升下属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整改效果:一是以严格“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为抓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围绕党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通过党员集中学、领导帮带学、座谈讨论学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收看电教片、收听收看学习视频等多形式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学习党章、党史和党内规定,对党员队伍和基层干部队伍“精准施教”。二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每年初要制订党课教育计划,安排党课时间、内容等,并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将执行“三会一课”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提升“三会一课”的实效性,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政治觉悟,努力提升下属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按照要求和规范,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各种活动,以此带动普通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是坚持开展党员定期集中学习和专题组织生活会,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党员自我评议等次,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规范各支部会议记录,加强业务培训,扎实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做好分类归档,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完整。四是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组织生活活力。

    整改效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注重制度落实。以“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为基本内容,定期对各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党建专题培训,提高党建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领导以身作则,发挥带头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将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学内容,带头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各支部书记做好表率,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把“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各支部严格党内生活、联系普通党员的重要途径,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按照要求和规范,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各种活动,以此带动普通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是坚持开展党员定期集中学习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图开展评议,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党员自我评议等次,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规范各支部会议记录,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对各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党建专题培训,引导党务工作者强化思想认识,扎实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做好分类归档,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完整。五是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紧紧围绕当前工作实际,将工作重点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现实问题联系起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凝聚在党旗下,践诺在一线上”党员集结专题活动,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

    5.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总结2016年“两学一做”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以中心组学习、机关“党团活动日”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为抓手,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善用新媒体,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教育警示作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强化党性党风党纪及业务知识学习教育,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强化全体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二是局党组书记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加强指导。三是强化督查,落实评诺工作,实行定期对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整改效果:一是按照《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深化学习教育活动,创新学习方式,实现宣传到人到位。组织参加福建省党章党规网络答题活动,开展“学习廖俊波,争做合格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扎实讨论“四个专题”,扎实开展承诺、践诺、评诺等“三诺”活动,开展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利用局党员微信群、丰泽普法,定期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发送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典型案例,利用重要节日、开展主题活动等方式引导党员坚定信念,学习形式多样全面有效,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养成经常参加组织生活的习惯和自觉,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使党组织更有凝聚力、影响力、战斗力,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二是局党组书记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在学习上作表率,带头讲专题党课,组织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暨优秀党课教案评选活动,拟建示范点,制定“凝聚在党旗下,践诺在一线上”党员集结专题活动年度目标,落实党组书记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党支部责任真正落实落地。三是深化“承诺、践诺、评诺”活动,组织各领域党员填写《党员承诺书》,开展认岗履职等活动,实行定期对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6.关于党组织换届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加强对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工作,确保今后党(总)支部按换届相关规定及时完成换届。

    整改效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于2017年4月司法局党总支完成换届选举。

    7.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基层党务干部培训,学习《丰泽区发展党员工作实务手册》及发展党员相关文件,提高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积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条件成熟的及时培育,切实把好“入口关”。二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基本程序、时间节点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做细做实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相关材料,切实做到记录详实、完整,程序规范,并及时整理归档。

    整改效果:做细做实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参加丰泽区2017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按照发展党员时序进度进行培养考察。

    8.关于党费收缴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二是局党总支及时向区政法系统党委领取《党费收缴登记簿》,下发至八个党支部,完善党费收缴登记工作,并明确要求各支部指定专人负责收缴党费,按时足额上缴中共泉州市丰泽区直属机关政法系统委员会指定的建行丰泽支行账户,做到应缴尽缴、足额缴交。

    整改效果: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落实党费收缴程序,党员党费证齐全,做到及时缴交,应缴尽缴、足额缴交。

    9.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教育,深刻认识机关党建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机关党建的新要求,增强抓机关党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规范基层司法所党员组织关系,落实司法所在编人员按规定统一转入街道机关党支部,组织关系转入转出介绍信按规定要求准确完整规范填写,确保信息完整规范,回执归档留存。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定期开好“三会一课”,加强党员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完善教育培训方式,强化全体党员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党性教育。

    整改效果:一是高位推动,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党员教育管理,做到早研究,早部署。形式多样,广泛开展党章、条例、准则的学习,通过开展党员活动日、“学习廖俊波,争做合格党员”、学习陈奇源同志先进事迹、“凝聚在党旗下,践诺在一线上”党员集结号、“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三会一课”、深化“承诺、践诺、评诺”主题活动,组织各领域党员填写《党员承诺书》,实现中心组带头学、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编写制作党性教育课件、基层党员座谈交流、LED滚动播放先进事迹、撰写心得体会等多形式全面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教育,做到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个到位”,让党员在日常行为中强化党章意识,实现用党章管组织,党组织用党章管干部,党员用党章管自己,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武装党员政治头脑,提升党员学习意识,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才能提升;二是规范基层司法所党员组织关系,落实司法所在编人员按规定统一转入街道机关党支部,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按规定组织关系已全部转入所在街道党组织,转入转出介绍信按规定要求准确完整规范填写,回执归档留存。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0.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深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细化任务分工,责任到人,实现从“要我抓”到“我要抓”、“要抓好”的转变,把责任压紧压实到基层。二是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在全区召开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丰委办[2016]177号)和《中共泉州市丰泽区纪委关于印发<丰泽区关于深入推进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通知》(泉丰纪[2017]26号),明确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主体、适用范围、规范流程等,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廉政谈话。三是纪检组要健全“两个责任”监督检查机制,把好谈话关,对问题线索和责任风险谈话及时给予提醒、督促,采取定期检查、重点督查、问题核查、责任追查等办法,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解决责任落实逐级递减的问题。四是加强党组抓党风廉政的主体意识,落实每季度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不少于1次,每半年召开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会议。五是强化思想认识,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整改效果:一是抓认识,贯彻上级精神。结合局党组会、局务会、全体人员大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中纪委和省、市、区纪委会议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及队伍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等上级会议精神。二是抓领导,明确职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分解责任,严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抓制度,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召开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部署下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抓好关键环节,通过民主测评、培树典型、反面教育、号召党员干部向廖俊波、陈奇源等同志学习等多形式,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四是抓廉政谈话提醒。定期对所分管股室和司法所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纠正苗头性和倾向问题。五是抓述职述廉报告撰写,领导干部高度重视述职述廉报告撰写,全面、具体、详实报告学习、思想、工作、作风的情况,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和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以及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等情况。

    11.关于局领导联系基层司法所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挂钩基层司法所指导、督促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司法所解决实际困难。二是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为期三年的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等多形式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知识技能,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三是组织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办法》及社区矫正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工作,适时召开矫情分析会,按照“九化”模式加大防控力度,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运作,确保安定稳定。

    整改效果:班子成员到挂钩基层司法所调研、指导、检查工作到位,组织开展重要敏感时期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排查、教育、管控与帮扶工作,对各司法所安保维稳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门督导检查,强化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责任意识,规范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办法》及社区矫正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制定《丰泽区司法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司法所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政治素质、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着力在规范矫正执行,维护公平正义,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上下功夫、求实效,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推进,绝大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表现良好,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

    12.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偏软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加强与纪委的沟通联系,突出主业主责,要依规、严格、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履职能力。二是明确职责定位,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三是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创新约谈方式,通过一对一的约谈,发挥触动和警示作用。四是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察暗访工作,坚决防止反弹,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

    整改效果:一是抓警示教育,在局党组会议和全体会议上进行廉政文件传达、案例通报,以案为鉴,强化不敢腐、不想腐氛围。二是从经常性工作中加强监督,防微杜渐。三是选准问题线索,构建廉政谈话提醒常态化机制,对各渠道反映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积极做好廉政谈话,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把提前预警和预防作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让全体人员“心有戒尺”。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意见,利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学习视频会议等,督促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断释放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二是2017年区财政局关于办公桌椅购置规定文件出台后,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规定金额予以采购配置。三是办公场所花卉采取租摆,严堵铺张浪费现象。四是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规范临时工补贴发放。

    整改效果:按照《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泉丰政财〔2017〕6号)要求落实办公桌椅购置不超标,严堵奢靡之风,严格规范临时工补贴。

    14.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丰泽区司法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按规定落实出车,做到出车有记录、车辆维修有审批,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节约经费。

    整改效果:公务车辆使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用车,车辆使用登记、出车记录单完备,并向办公室备案备查,车辆维修经领导审批后按规定维修地点予以维修。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5.关于选人用人存在重机关、轻基层倾向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干部轮岗交流机制,注重在基层一线培养使用干部,加强基层司法所干部与局机关干部交流,加强干部培养锻炼。二是进一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搭建平台,要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好干部标准,用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来考核评价干部,坚决克服“好人主义”,切实做到既坚持群众公认,又不简单以票取人,绝不能让那些敢于坚持原则、踏实工作的人吃亏,也绝不能让“老好人”占便宜、“好人主义”有市场。

    整改效果:注重在基层一线培养使用干部,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干部与局机关干部交流。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局党组将以这次整改为新起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推进我区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局党组的重大政治任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全力支持保障驻局纪检组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组监督。

    (二)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我区司法行政事业再上新台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司法行政事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担当精神,克服畏难情绪,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破解工作中的难题。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进一步提升特殊人群监管教育成效,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人员履职能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证和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开展纪律教育,养成纪律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廉政反腐及队伍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立足精准监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防范腐败风险,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四)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注意事项:重点对未完成的整改工作作出说明,具体推进整改工作的措施及完成时限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186610 ;通信地址:泉州市温陵路中段司法大楼,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szqsfj@163.com。

    丰泽区司法局党组

    2017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