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纪委监委关于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公告
来源:丰泽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4-29 16:29

根据我市疫情形势,泉州市丰泽区纪委监委自2022年5月5日起重新开放来访接待场所,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请来访人员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佩戴口罩。进入来访接访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2.测量体温。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异常情况,应服从工作人员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3.信息登记。应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实名身份信息登记及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工作。

4.人员管控。来访只允许3人以下进入来访接待场所,其他人员就地疏散,不得聚集、滞留。候访人员自觉间隔一米以上。

欢迎广大群众继续通过来信举报、电话举报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反映问题。

来访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315号泉州文旅大厦一楼(来访接待室);

来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政府公务大楼丰泽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362000);

举报电话:0595-12388;

举报网站:https://fujian.12388.gov.cn/quanzhou/fengze。                     

中共泉州市丰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泉州市丰泽区监察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周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