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时评:当把年节廉洁过
来源:泉州晚报 发布时间:2021-12-30 17:00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释放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的强烈信号。此前,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对节日期间正风肃纪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把纠治节日“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毫无疑问,年节假期是“四风”问题易发期。从以往的一些腐败案例上看,许多官员的之所以落入深渊,并非是一上来就大贪巨腐,而是从逢年过节抵御不住送礼收礼的不正之风开始的。由此可见,歪风邪气就是腐败滋长的温床,抓早抓小纠风肃纪就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下发通知,对“四风”问题提前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就是在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前把好年节廉洁关,让年节廉洁过。

把好年节廉洁关,首在知纪明法、守牢底线。有的人认为,逢年过节,礼尚往来是习以为常、无可厚非的事情,板着脸不送不收似乎不近人情。特别是遇到相互之间没有利益关系的朋友、老乡、同学时,更是会主观地认为“我们之间与工作职权无关”,而进一步放松警惕,用“礼尚往来”来麻痹自我。事实上,尽管逢年过节的“礼尚往来”是中国传统文化习俗延续,但“礼尚往来”是指相互问候祝福,崇尚文明有礼地相互传递友善,而绝不是狭隘的物质层面上的礼物往来。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除了明确规定了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的处罚之外,也明确禁止“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也就是说,即便是收受了与公正执行公务无关的人员赠送的财物,如果“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也要予以处分。而所谓的“正常礼尚往来”,根据中央纪委法规室的解释,就是一要有来有往;二是不能是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经济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的礼品、礼金价值。

把好年节廉洁关,重在持之以恒、决不松劲。节日里的“四风”问题不是孤立的,而是平日里歪风邪气借着逢年过节的机会集中爆发的体现。因此,一方面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反“四风”、过节不放松,尽好责、严把关,越是节假日越要从细节处抓紧、在具体上管严。另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四风”问题存在易反复、善隐蔽、常变异的特点,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不放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锤接着一锤敲,要通过交叉互查、专项督查做实做细监督,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落到日常,不断提高正风肃纪的能力。

把好年节廉洁关,贵在全民参与、共树新风。“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党风政风与社风民风紧密相连、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反“四风”不仅需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扛责在肩,还需要我们每位群众共同参与,尤其是在“四风”问题易发高发的节日里,更要当好反“四风”的志愿者、监督员。“四风”再怎么隐蔽、再怎么变异,也躲不过人民群众千万双雪亮的眼睛,只要我们全民参与、齐力协力反“四风”,就一定能形成“任尔东西南北风”都吹不透、刮不倒的铜墙铁壁。

总而言之,反“四风”没有节假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保持驰而不息的耐心和韧性,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具体,紧盯节点,打好反“四风”持久战,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廉洁之风伴随春风开启新的一年。

文:薄鲁晖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福建记者站特约撰稿人、泉州晚报评论部主任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