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第三中心小学党支部党员、教师陈宝珍从事有偿家教问题。
2019年3月至5月期间,陈宝珍应部分学生家长要求,在家中为8名学生辅导作文写作,并向其中5名学生家长收取辅导费折合人民币5000元。2020年9月,陈宝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泉州市丰泽区第三中心小学党支部党员、教师陈宝珍从事有偿家教问题。
2019年3月至5月期间,陈宝珍应部分学生家长要求,在家中为8名学生辅导作文写作,并向其中5名学生家长收取辅导费折合人民币5000元。2020年9月,陈宝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