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丰泽区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8个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
来源: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4-25 14:50

  丰泽区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公告

  经丰泽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19年4月25日开始,对8个街道党工委(包括10个派出所)和12个重点区直单位党组织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巡察时间3天左右。今天,8个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中共丰泽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为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各街道党工委(包括公安派出所)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党组织切实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按照区委的部署安排,24日,丰泽区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动员部署全区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区领导许勤荣、林希妍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意义,针对丰泽区当前扫黑除恶斗争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勇于亮剑;要坚持问题导向,实现精准发力,确保在短时间内巡出声威、取得实效;要做好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圆满完成此次专项巡察任务。

  会后,还对本轮巡察干部进行了培训。25日,8个专项巡察组分别入驻被巡察单位。

  巡察对象:8个街道党工委(含公安派出所),区民政局党组、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区住建局党组、区农村农业和水利局党组、区文体旅游局党组、区卫健局党组、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区金融局党组、区信访局党组、区城市管理局党组、生态环境局党组、税务局党组

  巡察时间:2019年4月25日开始,巡察时间安排3天左右

  巡察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任务,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打击、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涉黑涉恶问题及乱象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加快“五个泉州”,建设丰泽“现代化城市核心区”提供坚强保证。

  巡察方式:按照《党章》、《巡视工作条例》、中办《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党内法规,以及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丰泽区《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通过个别谈话了解,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同时,各巡察组要根据需要延伸检查下属单位,通过现场察看、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