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四驱并进” 防微杜渐
来源:泉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7-05-23 16:33
“作为一把手,责任更大、要求更严。要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既从严要求自己、当好表率,又管住干部、带好队伍,提高防腐拒变能力。”丰泽区委书记黄景春说道。

    “作为一把手,责任更大、要求更严。要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既从严要求自己、当好表率,又管住干部、带好队伍,提高防腐拒变能力。”丰泽区委书记黄景春说道。

    5月5日上午,在丰泽区委廉政谈话室,区委书记黄景春与3名拟提任区直部门负责人的领导干部,逐一进行任前廉政谈话谈心,通过念好严以用权的“紧箍咒”,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

    任前廉政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类似约谈提醒工作,在丰泽区已屡见不鲜。近年来,该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强化“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推进各级党组织从严落实“两个责任”。今年以来,该区开展廉政谈话68件,“第一种形态”发挥主要作用,“红脸出汗”已然成为常态。

    从严压实“主体责任”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委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方法和重要抓手。丰泽区坚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牛鼻子”,把约谈提醒列入主体责任清单。

    去年以来,该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以上率下,多次带头约谈新提任的科级干部,带头约谈提醒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负责同志开展约谈提醒。

    同时,将实践“第一种形态”情况作为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严肃追究平时失察失管导致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案件的领导干部的责任,全区共问责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8人,实施行政问责18人,通报5批次。

    集体廉政谈话

    规范程序强化监管

    实践“第一种形态”,必须在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上下功夫,确保谈话有依据、处理有遵循。

    今年4月,丰泽区纪委结合实际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对党员干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常用的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七种方式,并对每种方式的实施主体、适用情形、实施程序做了细化和规范,进一步明晰了“谁来谈”“找谁谈”“怎么谈”“谈什么”“谈后怎么办”等具体问题,为实践“第一种形态”提供了操作性强的制度保障。

    实践“第一种形态”,其实质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变“被动查”为“主动防”,让监督关口不断前移、向下延伸。

    在派驻监督方面,该区通过建立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定期报告问题线索制度、分片区交叉执纪和联合执纪制度、每月谈话提醒情况通报制度等,充分调动各街道纪工委和区直单位派驻纪检组靠前监督、廉政谈话的积极性。

    今年以来,各街道纪工委、区直纪检组实现100%有函询谈话,共约谈60件,占同级谈话总数的88%。

    在巡察监督方面,通过建立巡察发现轻微型、苗头性问题的边巡边谈、边巡边改制度,先后约谈区民政局党组等4个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并责成其自行约谈了9名党员干部,针对北峰、丰泽街道个别社区存在的“三资”监管不规范问题,责令街道党工委及时约谈社区负责人并督促限时纠正。

  设置巡察意见箱

    执纪审查综合施策

    “四种形态”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层层递进、宽严相济,共同发挥作用。

    实践“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必须强化担当精神、敢于问责追责。如果放松了惩处的力度,批评和自我批评就会流于形式,谈话提醒就会成“耳边风”,“第一道防线”就发挥不了作用。

    为此,该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综合措施,依次设防、道道用力,既加大对党员干部一般性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常态化管住“大多数”,又坚决处理“少数”和“极少数”,减少腐败存量。

    严查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对北峰街道一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张某等6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同时对挂钩该社区的北峰街道办事处2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收到较好的社会和法纪效果。

    今年以来,该区共立案35件,其中涉及科级干部6人;街道纪工委、区直派驻纪检组共立案18件,其中8个街道均有自办案件,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核查问题线索

    同时,该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围绕保障项目攻坚,定期排查项目征迁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共协调组织专项督查20余次,约谈党员干部19人次,破解征迁遗留难题6个,促进了一部分“钉子户”签订协议,为丰泽区加快项目攻坚、建设现代化城市核心区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