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借工作名义违规报销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6-09-08 17:40

    近日,笔者下乡巧遇某村开会,会桌上摆着几包烟,一问说是“工作烟”。一个村干部私下告诉笔者,有些村官借工作名义滥抽虚报,抽的还大多是中华等名烟。他们过去用香烟款报销,现在管得严,就通过虚造杂工销账,一个杂工50元,报点烟款小菜一碟儿。

    有些村干部认为,现行规定管的是党政机关,自己不在管辖范围内。也有人强调,“分颗烟,打个转,村里工作就好干”,为工作抽烟,公款报销理所应当;工作之余抽点烟,用公款销个账也不是啥大事儿。而村级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审计制度执行不严、监督不力,村会计与村干部关系暧昧,你侬我侬,也让所谓“工作烟”报销钻了空子。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文要求,接待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各地纷纷出台实施细则,村级财务管理也同时跟进,取消烟款支出预算,拒绝报销“工作烟”,村干部当然也在管理范围内。以工作名义报销烟款和公款吃喝一样,都属假公济私,同样违反规定。其实违不违规,大家心知肚明,一些人就是想占公家便宜,以虚报杂工名义套款报销更是欲盖弥彰。

    农村党员干部处在与群众交往的一线,是党在基层的名片,作风硬不硬、纪律严不严,直接影响群众对党的观感。报销“工作烟”事虽小,坏的却是党的风气,损的却是人民对党的信心。对个人而言,自认是纪外之人,把纪律当成耳旁风,纪法堤坝迟早要被蛀穿,到时少不得跌跟头。

    话说回来,工作好不好干,递烟不是关键。递支烟只能行一时方便,扎实干好工作才能真正赢取信任。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党员形象才树得起来;底气足了,工作自然好做。(张裕新)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