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南平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11-06 15:26
日前,福建省南平市通报了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省南平市通报了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延平区峡阳浪石水厂厂长涂礼飞等人套取私分救灾资金问题。2013年5月至2014年9月期间,涂礼飞利用职便,伙同报账员张木根等人,以虚列项目开支和虚增工人工资的方式,套取、私分“8.19”灾后抢修资金11075元;2014年9月,涂礼飞以虚增管材、管件材料款的方式,套取“8.19”灾后抢修资金12000元,并从中送给他人5000元。涂礼飞受到撤职处分、张木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建阳区公安局黄坑森林派出所所长姜明忠向企业乱摊派问题。2013年底至2015年4月期间,姜明忠多次违规向辖区内两家林业企业摊派该所办公设施、接待开支等各项费用26954元。姜明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坑森林派出所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3、武夷山市崇安街道崩埂村押必庄二组小组长刘丽明受贿问题。2014年春节期间,刘丽明利用职便,借为他人租地建厂之机,以“辛苦费”、“误工费”等名义吃拿卡要,索取他人钱款41000元。刘丽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顺昌县高阳乡党委原副书记周承镜违反财经纪律、贪污公款及挥霍浪费问题。2008年3月至2014年9月,周承镜在分管高阳乡招标工作期间,巧立名目违规乱收费,且未按规定将其账户纳入乡会计核算中心监管,违规设立“小金库”,并从中贪污20448元、购送礼品156682元。周承镜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作为,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下大气力予以解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坚持“一案双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快查严处,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运用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