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11-06 17:21

    各县(市、区)党委,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和制度创新。《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贯彻实施好《准则》和《条例》,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真正使党的纪律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入心入脑,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深入开展《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行动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全面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确保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心组学习达到100%,党员知晓率达到100%。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坚守党的纪律。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要把《准则》和《条例》纳入教学安排,作为今明两年重要教学内容,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重点学习培训,增强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准则》和《条例》,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三、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学习贯彻落实,特别是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带动其他纪律的严格遵守和坚决执行。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以《准则》和《条例》为重要标尺,自觉按照高线、底线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廉政约谈,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到实处。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修订后的两部党内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动辄则咎、抓早抓小,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四、加强对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准则》和《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组织领导,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督促检查。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列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规定内容,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准则》和《条例》落实到位。要积极探索推进廉洁自律和加强纪律建设的创新举措,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各级党委(党组)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情况,要及时向市委报告。

    中共泉州市委

    2015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