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要求对中秋国庆期间发现的问题逐一处理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 发布时间:2015-10-19 08:47
福建省纪委紧盯中秋、国庆重要节点,采取一系列举措,传导工作压力,强化执纪监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为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纠正“四风”,福建省纪委紧盯中秋、国庆重要节点,采取一系列举措,传导工作压力,强化执纪监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7月15日和8月17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在全省设区市纪委书记、监察局长会议和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抓好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8月28日,省委反腐办下发《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明确“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要求,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委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从严监督执纪问责,集中力量围歼“节日病”。

    9月21日至26日,省纪委派出10个督查组,在全省范围同步开展明察暗访。此次督查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内容上,突出节令特点。围绕“八不准、八不得”要求,重点检查有无违规购送月饼等节礼、发放津补贴、组织公款旅游、使用公务用车、公款吃喝等问题,并针对“天价月饼”问题,协调福州、厦门、龙岩等地纪委,组织22个专项督查组,抽查大商场、超市、高档酒店里的月饼及礼品专柜。二是导向上,把问题线索做实。要求发现线索后,能核实的立即核实,把问题做实;需进一步核查的,及时移交当地纪委,跟踪督办,限时反馈。三是组织上,强化协作配合。横向,发挥好国税、地税、工商等职能部门作用;纵向,要求各级纪委在做好配合的同时,同步开展明察暗访,形成“上下一盘棋”的格局。据统计,此次督查共发现疑似违纪违规问题线索66条,查实问题线索41条。

    日前,省纪委明确要求,对中秋国庆期间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逐一做出处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省纪委有关部门已将问题线索移交各地,并要求各地纪委限时处理、及时反馈,对查实的突出问题严格实施“一案双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