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认真传达贯彻中央纪委有关通报精神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 发布时间:2015-09-11 10:05
9月10日下午,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扩大)会议。

  9月10日下午,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央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的通报精神,以及中央纪委严肃查处宝钢集团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有关报道,并对贯彻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传达了中央纪委的通报精神和福建省委书记尤权的批示要求。倪岳峰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的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一是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履行好自身监督职责的同时,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级一级落实到基层。二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各级纪委要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加大执纪监督和问责曝光力度,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要加强对省属国企的监管,严肃查处国企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委改进作风的要求在国企落地生根。三是领导干部要当好表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行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决不能当“甩手掌柜”。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教育、监督和提醒。四是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把强化问责作为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正风反腐的重要抓手,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责不力的,严肃问责和通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持续释放有责必问、违责必究的强烈信号。

  会议还明确,要下发通知,对省属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向全省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国企领导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省纪委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省国资委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