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特约研究员“把纪律挺在前面”系列观点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 发布时间:2015-07-22 10:43
田恒国:把纪律挺在前面要形成“挺”的具体路径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明确指出管党治党要靠纪律和规矩。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总书记着重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提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这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要求的必然选择。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级党委和纪委应该积极探索,形成“挺”的具体路径,将这一战略部署落到实处。

  研究在前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级党委和纪委首先要有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在思考和研究年度工作、阶段性工作和各项具体工作时,首先要思考和研究有哪些纪律和规矩需要遵守,需要落实。一般来讲,党的章程是原则性的规定,需要结合具体工作进行细化;党内法规是一个综合性体系,需要结合不同部门的不同工作性质进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一般都比较宏观,比较原则,需要根据年度、时段、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特点进行安排才能落地。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将需要在具体工作中落实的纪律和规矩思考清楚了,研究透彻了,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因此,在实践中,要形成将纪律和规矩与本部门工作一起进行研究的制度和习惯,成为必经的程序。

  预设在前

  思考的目的在于行动。将年度工作、阶段性工作和具体工作中需要落实的纪律和规矩思考清楚后,需要将其转化为具体的纪律规定,形成文字,预设在这些工作开展之前。纪律有通用性、常规性的,可以形成固定性的纪律规定予以颁发。年度性的工作有年度性的重点,需要根据工作性质预设新的纪律。阶段性的工作有阶段性的特征,需要根据阶段性的特征预设阶段性的纪律。各个部门的具体工作更是有各个部门的具体情况,需要形成部门特殊的纪律规定。预设在前的目的,就是要编织通用性常规性、年度性阶段性、地域性部门性的具体纪律体系,形成一个严密的纪律网。这张网至少要有三个层面,即通用性、阶段性和部门性的纪律和规矩。

  布置在前

  将纪律贴在墙上,并不等于就将纪律立起来了。在布置年度工作、阶段性工作和具体工作时,要与布置纪律同步进行,这项工作目前是比较薄弱的。目前的情况是,在召开纪检监察专门会议时,强调纪律和规矩多一些。而在平常布置工作时,强调纪律少一些,甚至没有强调纪律。纪律是需要不断强化的,否则就会在实际工作中逐渐忽视甚至淡忘。我国在客观上还存在着重视人情轻视纪律的工作方式,似乎提醒纪律伤害感情,少了信任。实际上不断强化纪律,使党员干部脑子里有纪律意识,充满了对纪律的敬畏,才能减少违反纪律现象的发生,这才是真正的爱护。

  监督在前

  监督在前,意味着从事后监督转变为全程监督。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破法”无不从“违纪”始。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背后,反映的是党的纪律不严、规矩不张。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重点在于落实看护纪律的责任,把工作思路、方式和重点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看护纪律,就是发现违纪苗头马上去管,发现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而不是等到出了问题,再事后追责。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纪委则要敏锐把握违纪苗头,切实担负起维护纪律的责任,听到反映就立即介入,通过打电话,找本人谈话,让本人说明情况等方式,提醒和监督当事人。通过警示谈话、纪律诫勉等常用方法,切实把执行纪律抓细抓实,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纪党规这条红线,心怀戒惧,行有所止,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执纪在前

  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治”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转向“治”全体党员。法律是社会行为的底线。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如果退守至法律防线,只重视对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的惩处,多数党员没有纪律和规矩意识,全面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执纪在前,要求纪委突出执纪职能,从重视“查办案件”到重视“纪律审查”,回归纪委本位,干好纪委本质工作。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纪律应率先于法律作出反应,使其“破纪”之初就付出代价,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如果说“监督在前”是要对尚未违纪,但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那么“执纪在前”,就是要对有违纪行为尚未违法的党员干部及时处理,有病立即治,在法律底线之前架起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党员干部由“违纪”向“违法”转变。因此,执纪在前,其实质就把查处“违纪”挺到查处“违法”的前面,在有效减少腐败存量的同时遏制腐败增量,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不敢”到“不能”、“不想”的转变。

  查漏在前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进行工作总结时,一般都是先总结成绩,后找出不足。这种工作思路,往往用成绩掩盖问题,甚至对问题轻描淡写。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要求有现代国家治理理念。现代治理特别重视战略管理。“战略”思考的是做正确的事,“战术”则考虑如何将正确的事做好。如果所做的工作不符合党的章程,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不符合党规党纪,就会沿着错误的方向走下去,从而将小错酿成大错。因此,在进行工作总结时,要坚持查漏在前,首先思考所做的工作正确不正确,有没有违反纪律和规矩的现象,然后再总结做得好不好。

  从“研究在前”,经过“预设在前”、“布置在前”、“监督在前”、“执纪在前”到“查漏在前”,形成一个闭合的路径,固化为一种工作方式,就可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到实处。(田恒国,中共福建省委党校教授、省纪委省监察厅特约研究员)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