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税局以内控促廉系统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来源:中共泉州市丰泽区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6-03 14:42
丰泽区国税局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与税收工作有机融合,取得显著的成效。

     2013年内控促廉系统正式上线以来,丰泽区国税局从思想重视、明确岗责、运维监督、协调优化和问责规范上下功夫,提高内控促廉信息系统监督质量,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与税收工作有机融合,取得显著的成效。

     一、思想上重视

     该局领导班子以内控促廉系统上线为契机,以强监督促进大执法。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工作,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人,把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各项制度,让干部通过重视内控促廉系统提高税收执法质量。2014年共处理风险事件1830件,2015年月平均风险事件总数从152件下降为53件,降幅达65%。有效发挥内控系统对税收执法实体内容进行序时监控的作用,降低执法风险,减少与预防不廉行为的发生。

     二、岗责间明确

     为提高内控促廉系统运维质量,该局进一步厘清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促进工作有序运转。一是梳理核查流程。重新梳理核查流程,并设置《内控促廉系统风险事件核查反馈表》,规范核查事项。二是实行主官签字负责。进一步明确监察室、政策法规科以及各责任部门的工作职责,对风险事件工作结果实行主官负责制,各科长、分局长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签字背书。三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在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系统具体事项的工作协调,减少部门间推诿扯皮,提高时效,让风险事件处理能够责任到人。四是规范核查报告的制作。严格按照省局的要求,制作包括产生原因、核查过程、处理情况等规范性要素的核查报告范本,指导实践工作,提高核查报告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三、运维中监督

     该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一是建立通报制度。按月对内控促廉系统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进行通报,肯定成效并指出不足,督促各责任部门严格依据工作手册开展核查,确保按期核查率达到100%。二是开展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会。把内控机制建设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的主题,要求各单位对内控促廉系统产生数据的原因进行分析比对,完善管理措施,减少执法风险。三是开展抽查复核工作。对数据量大、重复率高、处理时间长、核查报告简单的风险事项开展抽查复核工作,重点监督核查报告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通过落实监督责任来达到提高执法质量的目的。

     四、协调时优化

     加强上下级的沟通与部门间的协作。一是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近期出现的风险指标开展“问诊”,监察部门提出结果与目标要求,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意见,业务部门提出政策依据与操作支撑,共同消化风险事项,并研究下一步规范举措。二是清理历史数据。2014年新增指标下达时,全局产生了大批风险事项,累计达1830件,占全市风险事件总量的1/3,其中新增指标增值税未备案享受优惠政策和一窗式人工干预比对两个指标共1286件,占70%。为此,该局集中各责任单位对历史数据开展清理,仔细甄别产生的原因,并确保解决的措施落实到位。

     五、问责后规范

     一是开展问责。由结果倒查原因,并对于因过失操作引起的过错责任进行绩效扣分。对可以避免的事项没有避免、重复率高、处理时间长、核查报告不真实不准确的,除追究经办人责任外,对主体责任人开展效能谈话并追责。二是从核查报告倒查原因规范管理。对核查报告提到的管理事项,倒查征管程序,对发现的执法疑问,列为一、二级风险任务推送到税源管理分局进行纳税评估管理,加强管征,降低执法风险。三是动态调整工作职责要求。对新增指标与新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职责,完善管理制度,达到整改一户规范一片的目标,减少与避免执法风险。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