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丰泽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5-11 15:07

  近日,丰泽区纪委监察局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东海街道派出所副所长黄劲风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月8日23:20,该同志指派协警徐文阳驾驶单位警车闽C-1816警外出购买夜宵,并到东海派出所辖区外的丰泽新村找其同学余某载两箱“全兴大曲”酒,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该所所长王嘉进行责任追究,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书面检查。

  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潘素猛未按规定停放公车问题。2015年1月8日晚,该同志自己驾驶车牌号为闽C-M0092号公务车回家,并将该车停放在其居住的圣湖小区过夜,未按规定场所停放公车。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该同志进行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及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深入纠正四风”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格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言行,自觉抵制“四风”,不碰纪律红线。

  “五一”、“端午”节临近,丰泽区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变种异化”,加大对“九个严禁”、“六个不准”、“五种行为”(泉丰委反腐办〔2014〕3号)和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凡是顶风违纪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都要坚决查处,严格追究责任,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的成果。

【责任编辑:周旋洁】